司法公正是一个理想的、极致的追求,人类社会需要不断向它靠近。但也要清醒的认识到,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,至少目前为止,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做到完美。不管什么样的体制,总是会有一些客观存在的因素限制,导致无法让所有人都满意。
究其原因,也很简单:人类社会是所有人组成的,每一个个体的人,都有复杂的情感倾向,且一直在不断改变,任何的制度都需要人去执行,因此就充满了不确定性。
海晏河清只存在于文字记录里的太平盛世,尧舜禹也仅仅是历史长河里一个短暂的温情时代,温情也只是人为提取出来的一个特点,而非全部。
汉朝文景之治期间,有这么一个案子,今天看来也很有意思。文帝的媳妇窦太后有两个儿子,一个是继承了皇帝位子的汉景帝,另外一个是梁王刘武。刘武是汉景帝的弟弟,深受窦太后疼爱。
汉景帝和弟弟都是大孝子,兄弟两个关系也确实相当不错,加上窦太后疼爱刘武,刘武享受到的待遇是超常规的。首先是封地物产富饶,其次是宫殿规格,最后是面圣留京,都远远超出当时规定的礼仪限制。
汉景帝有一次喝多了,说了一句以后要把皇帝的位子传给刘武,刘武就真的动心了。而窦太后也特别想让小儿子接替皇位,汉景帝清醒过来以后头都大了。人们觉得皇权至高无上,想干嘛就干嘛,实际上是不知道皇权其实也受到很多的限制,并不是谁都能随便修改既定规则的。
汉景帝可能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,但是大臣里有一些正直之人,从国家安危的层面进行了极力劝阻。摆事实讲道理,殷商时期是兄终及弟,周朝是子承父业,而汉朝沿用的是周朝的礼制,皇位只能传给儿子,不能给兄弟。
为了劝阻窦太后,大臣还举例子,宋宣公把位子给了弟弟,弟弟死后要把位子给哥哥的儿子,结果自己的儿子不满,杀了堂哥,最后祸国殃民。窦太后便不再公开支持传位给小儿子了,但是这个事情依旧在秘谋。
刘武得知自己要当皇帝的事,被大臣劝阻,怀恨在心。于是安排了刺客,要刺杀那些反对传位给自己的大臣。杀了其中一个,由于把作案凶器留在了现场,官府顺藤摸瓜,最后牵扯出了刘武。
刺杀国家重要大臣,数量还不小,这已经属于造反了,罪可不小。汉景帝这个时候头大了:抓不抓、判不判?
窦太后也慌了:小儿子惹出这么大祸,而且证据确凿,怎么救?
刘武也懵了:虽然说和皇帝哥哥情同手足,但终归是君臣有别,国法家规都不允许这么忤逆的事,人头不保啊。
公事公办?汉景帝就算不念及兄弟情分,也要考虑老母亲的感受。老母亲因为这个事都绝食了,以孝治天下的汉景帝怎么可能只认国法而不顾及生母的真情实感!
这种时候,就需要考验大臣办案能力了。
于是派遣了“通经术、知大礼”的人去办这个案子。通经术的意思就是精通人情世故,能够随机应变,做事滴水不漏,手法不留痕迹。知大礼的意思就是有格局、有远见、有立场、有分寸。
果然,派去人的,不管案子审问地如何,一把火把所有证据都烧了。然后回来报告:刺杀大臣的事,是梁王身边的人一手安排的,梁王毫不知情,被手下蒙蔽,如今事发,梁王亲手诛杀了手下这些大逆不道的人,尸体带回来了。
窦太后听闻案子与小儿子无关,终于放心了。
司马迁原文记载:为帝加一餐。(之前是吃不下也睡不着,哎哟哎哟病得不行)
真相重要吗?
通经术、通古今、知大礼,才能位列三公,做贴身大臣。这不是权谋术,而是去平衡真实社会、真实人物的真情实感,需要的是真本事。
诚然,在一些人眼里,这是圆滑世故,他们喜欢傲骨、喜欢清如水明如镜、喜欢刚正不阿。只是,他们或许不知道,他们喜欢的方式,仅仅是众多方式中的一种而已。因此司马迁才会说,见识浅薄的人,看待事情往往管中窥天。
《史记》里,很少有司马迁用特别多的笔墨去分析一件事、一个人,这个案子是为数不多的,评论特别多的一个。
可以肯定的是:
汉景帝和弟弟关系真的很好,而且弟弟也并非是那种恃宠而骄的无能之人。相反,刘武还有大大的功劳,七国之乱的时候,梁王挡住叛军,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刘武受窦太后疼爱,也不是没有缘由的,而是他自己本身也很孝顺,侍奉母亲很周到,母亲身体有什么不舒服,他也是吃不下睡不好,忧心忡忡。
对于窦太后来说,皇位只不过是自己家里的产业,哪个儿子当都是一样的。大道理不想听也不喜欢听,自己有生之年,能看到儿子们高高兴兴,满足儿子们的心愿,是最重要的。至于什么千秋万代,两眼一闭,懒得管那么多。
对于办案的臣子来说,为人臣,办人事,事情究竟如何不是最重要的,事情能以什么样的方式开始、什么样的方式结束才符合多方利益,才是最重要的。
兄终弟及还是子承父业,或者是后来的秘密建储,实际上都是一种会失效的继承人规则。只不过是把冲突的双方或者多方,换了一波人而已,流血并不会减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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