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元正,字含贞,号雪崖,清代高密西隅人,雍正十一年(1733年)癸丑科进士,官河南汝阳县知县。
李元正出身于科宦世家,其父李华国,以举人官阜城知县。其兄李元直,以翰林官御史。其侄李高,以进士官潞安府同知。李元正“天资聪敏,好读书”。于雍正元年(1723年)癸卯恩科山东乡试中第16名举人,雍正十一年(1733年)癸丑科会试中第42名贡士,殿试中二甲72名进士。
乾隆元年(1736年)出任河南汝阳县知县。《高密李氏家谱·事行小传》载:“以进士宰河南汝阳县,廉洁慈惠,邑人爱之。”乾隆二年(1737年),被署理河南巡抚尹会一以“疏防命案、限满未查明仇盗”之罪参劾。乾隆五年(1740年),以亲母年迈终养为由辞官回乡。其母卒后,于乾隆十六年(1751年)入京引见,因前在汝阳任内失察捕役诬陷良民,吏部曾拟以降调处分,五月初八日奉谕旨:“李元正著照部议降调。”由此再未出仕,享年79岁。
李元正回乡后,曾主修《高密李氏家谱》。乾隆十五年(1750年),与胞兄李元直补刻李高所辑《高密李氏世科录》。乾隆二十八年(1763年),即墨知县尤淑孝倡修《即墨县志》,李元正受聘担任总纂。尤淑孝《即墨县志序》云:“延致高阳雪崖李公,及邑中博综能文者四五人,开局纂修。”李元正工诗文,曾为即墨郭廷翼撰墓表,《峄县志》载其《孙烈妇挽诗》一首,乾隆二十二年(1757年)曾为景芝李氏家谱撰写序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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